“如何设置岗位与残疾人相结合”“我们也很想贡献力量,如果要招聘残疾人,需要提前报备吗”“残联等相关单位能否提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信息”……
8月4日下午,在烟台市残联、市税务局会同市国资委召开的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说明会上,17家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聚在一起,就安排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与交流。
现场,市残联康复与教育就业部负责人王耀第,讲解了国有企业执行岗位预留制度和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逐步建立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随后,市残疾人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分管就业的负责人讲解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等政策,税务局社保基金征收科负责人讲解了残保金征收管理和优惠政策内容。
聆听完相关政策解读后,17家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围绕自家公司基本情况、已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及安排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难点问题踊跃发言,谈体会、说感受、提建议。
“作为服务业,我们就业岗位对于身体条件、形象有具体要求,这是我们目前无法保证为残疾人提供足够适应的岗位的原因。”“应如何设置适合残疾人的岗位,同时考虑到岗位工作难度?”部分企业运营资源部负责人表示,目前岗位专业性较强,难以匹配合适残疾人的相应岗位。
此外,部分运营资源部负责人表示,了解了高校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毕业政策后,企业会在用工方面统筹规划,与优秀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多联系沟通,贡献企业力量。还有的负责人则建议,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的针对性,提升其专业技能,使其在劳动力市场中具有更多竞争力,同时也能为企业减轻残疾人入职培训压力。
“目前,我市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约6.3万人,其中不乏博士、硕士等优秀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还未就业。去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为6700余名,仅占就业需求人数的15.9%。其中,大多数就业残疾人是民非企业安置的。”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李丽娟介绍。
从数据上看,残疾人就业规模增加缓慢、就业层次不高,残疾人就业服务与培训供给不足,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对残疾人就业存在潜在影响。她认为,主要原因有用人单位认识不到位,不愿意接受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需求和残疾人就业政策掌握不够,导致目前用人单位需求和残疾人就业需求供需不协调;没有严格执行残保金征缴政策和奖励政策,导致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约束性不够。
“对广大残疾人而言,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主要是通过就业来实现的。”李丽娟说,希望企业主动承担起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责任,各企业要建立安置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机制,根据单位安置工作计划和工作岗位性质,为招录残疾人提前预留工作岗位。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和残疾人就业需求渠道,为有安置残疾人就业需求的企业提供合适的残疾人信息,企业也要及时公布招录残疾人需求信息。”李丽娟表示。
YMG全媒体记者 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