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悟社部分社员合影,周恩来(前排左二)、马骏(后排左三)、邓颖超(前排左五)、刘清扬(前排左六)、郭隆真(后排左五)(天津觉悟社纪念馆提供)
刘清扬1936年在狱中为两个女儿缝制的黄色小书包(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藏)
阮雪华用过的药箱(复制品)(杨家岭革命旧址管理处延安时期中央妇委旧址提供)
妇女放足牌(复制品)(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提供)
妇女劳模马杏儿(杨家岭革命旧址管理处延安时期中央妇委旧址提供)
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手术室的铁熨斗
(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藏)
《中国妇女》创刊号
沂蒙红嫂乳汁救伤员雕塑。杨睿/摄
范乐春使用过的铝锅(古田会议纪念馆藏)
三粒外衣纽扣 (缪伯英故居提供)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自古以来流淌在中华民族的血脉中。中国共产党是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觉醒的中国女性高扬爱国主义旗帜,以救国救民为己任,矢志不渝探求真理,勇于献身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崇高事业。在战火纷飞的岁月里,在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她们不怕牺牲,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用信仰和忠诚,用坚定和实行诠释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崇高信念。
觉悟社社员的合影
五四运动爆发后,各地宣传马克思主义,传播革命新思潮的进步团体纷纷出现。1919年9月16日,由天津学生联合会和女界爱国同志会创办的革命团体觉悟社成立。觉悟社本“革心”“革新”之精神,求“自觉”“自决”之宗旨,主要成员由周恩来、马骏、邓颖超、郭隆真、刘清扬等20名骨干组成,他们以探求救国真理为目标,以挽救民族危亡为己任,勇敢地投身革命洪流。
1920年8月15日,觉悟社在法租界召开会议,总结成立以来开展救国运动的经验教训,会后便拍摄下这张珍贵的合影。虽然照片中只有部分社员,但这是觉悟社唯一的合影。照片上的男女青年们目光笃定,意气风发,眼神中闪耀着不畏艰险的英雄气概,这就是“觉悟”的初心。
妇女运动先驱刘清扬的书包
刘清扬是中国革命和妇女运动的先驱,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女党员之一。1894年出生,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刘清扬与邓颖超、郭隆真等人发起成立了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并担任会长,后与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天津学生联合会的骨干们创立了觉悟社。1920年底,刘清扬赴法国留学。其间,她与张申府一起成为周恩来的入党介绍人,并同周恩来、赵世炎、陈公培等人创办了旅法早期共产党组织——巴黎共产主义小组。1923年回国后,刘清扬积极投身民族民主革命运动,为中国革命和妇女解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粒外衣纽扣
缪伯英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位女党员。1929年10月的一天,缪伯英和丈夫何孟雄遭遇敌人的追捕。危急关头,为了掩护丈夫撤离,缪伯英抱着牺牲的决心,从外衣上扯下三粒纽扣塞到何孟雄手中留作纪念,毅然跑去引开敌人。途中,缪伯英情急之下跳入河水中,才得以逃过敌人的抓捕。然而,冰冷刺骨的河水加上长期过度紧张与劳累,缪伯英患上了严重的伤寒。弥留之际,她对何孟雄深情嘱托:“既以身许党,应为党的事业牺牲,奈何我因病行将离世,未能战死沙场,真是恨事!孟雄,你要坚决斗争,直到胜利……”当想到幼年的一双儿女时,缪伯英嘱托丈夫道:“你若续娶,要善待重九、小英两孩,使其健康成长,以继我志……”就这样,年仅30岁的缪伯英告别了未竟的革命事业,带着对至亲的不舍与希冀,溘然离世。这三粒外衣纽扣不仅见证了缪伯英短暂而光辉的一生,也诠释了共产党人披肝沥胆、舍身报国的赤胆忠心。
妇女放足牌
大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湖北黄安地区妇女积极参加革命、宣传革命。妇女们通过剪发、放足等运动同封建势力作斗争,将黄安的革命运动和妇女解放事业推向高潮,妇女放足牌是黄安地区革命和妇女解放运动的重要见证。这件妇女放足牌为铜制,呈古铭钟形,上有一圆孔,单面刻字,铜牌上方阴刻繁体楷书“黄安县署颁给”6字,字从右至左排列,呈弧形,牌正中部从上至下镌刻有“不娶缠足女子”6字。
范乐春用过的铝锅
范乐春1903年出生于福建省永定金砂乡,1929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妇女主席、永定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妇女部长、闽西苏维埃政府土地部长等职。革命战争年代,作为队伍里的后勤部长,范乐春经常出入于敌人的封锁区,千方百计为队伍寻得粮食、药品,承担着后勤保障的重担,被称为“部队的好后勤”。每次行军时,她总是随身携带这口小铝锅。每次开饭前,她总是以自己不饿为由,躲到一边用小锅煮点野菜充饥,为的就是把粮食省下来留给战士们。有时在山下弄到了粮食,往山上输送需要好几天时间,范乐春肩挑沉重的粮食艰难跋涉,面对饥饿和劳累,她却舍不得卸下担子取出一把米煮给自己吃。由于战争环境艰苦,加之长期缺乏营养,范乐春积劳成疾,病逝时年仅39岁,这口小铝锅便是她先人后己、大公无私的革命奉献精神的写照。
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手术室的铁熨斗
这是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手术室的铁熨斗。长征期间,它有着特殊的用途。当时,红军总医院由于缺少必要的消炎止血药物,医护人员就把烧红的木炭装进熨斗,直接放在伤员的伤口上,使肌肉迅速收紧,从而达到止血结痂的效果。战场上的每一次手术,医护人员都是含泪完成的。这件铁熨斗反映了在极其艰难的战争环境下,红军医务人员凭着崇高的革命信仰自力更生,攻坚克难的革命精神,他们为挽救红军战士性命,壮大革命队伍,做出了卓越贡献,更体现出红军战士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坚定信念。
半条印花被
“半条被子的温暖”专题陈列馆保存的印花被是邓颖超、蔡畅、康克清等15位曾经参加过长征的女红军为了完成当年三位女红军的心愿,特意买的一床崭新棉被,并委托有关同志于1991年送到徐解秀老人家中的。令人遗憾的是,徐解秀老人已经离世,未能亲手收到棉被。虽然没有等到当年的3位女红军,但半条被子一直温暖着徐解秀的心。她生前经常说,什么是共产党?共产党就是自己有一条被子,也要剪下半条给老百姓的人。这床印花被连接的是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温暖牵挂,见证的是革命战争年代的军民鱼水情。
张文勋章
张文1919年出生于四川通江。1933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随红四方面军参加长征,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授予参加革命战争的有功人员。张文在此次授勋中被授予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以及三级解放勋章。
《中国妇女》创刊号
1939年6月1日,《中国妇女》在延安创刊。它是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在延安创办的第一本全国性妇女刊物。在创刊号上,毛泽东曾写下热情洋溢的题词:
妇女解放,突起异军,两万万众,奋发为雄。
男女并驾,如日方东,以此制敌,何敌不倾?
到之之法,艰苦斗争,世无难事,有志竟成。
有妇人焉,如旱望云,此编之作,伫看风行。
在全民抗战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妇女》的创刊宗旨是“为动员和组织二万万二千五百万妇女大众积极参加抗战建国大业工作尽一分绵薄的力量”。刊物内容丰富,及时传达中央妇委对全国妇女工作的指示、探讨妇女工作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刊载国内外妇女运动通讯和史料,介绍边区儿童保育事业等等,还发表不少文学艺术作品。
阮雪华用过的药箱
阮雪华是延安清凉山诊所的主任。清凉山是延安时期,中共中央新闻和出版工作的重要阵地。延安时期,中共中央总卫生所为了方便清凉山各机关与周边群众的就医治病问题,特意在清凉山建立了卫生所,由阮雪华担任主任。她带领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中,阮雪华极其负责,对人民群众满腔热情。不论白天夜晚、刮风下雨、路途远近,她尽一切所能为群众送医送药、医治病痛,积极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倡导妇女讲卫生、防疾病,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劳动英雄马杏儿
著名秧歌剧《兄妹开荒》反映了延安大生产运动的鲜活场面,自1943年上演后唱红了解放区,唱响了新中国,至今仍是陕北秧歌剧的保留节目。该剧正是以当时陕甘宁边区劳动模范马丕恩、马杏儿父女的事迹为原型创作而成。马杏儿,1927年出生,陕西省米脂县马家沟人。1941年,马杏儿随父亲马丕恩逃荒来到延安。1942年初,马杏儿与父亲承包了延安三十里铺边区政府农场170多亩荒地,从此开始了他们的开荒征程。父女俩每天起早贪黑,不辞辛苦,每天生产劳动十五六个小时。在父女二人的辛勤劳动下,1942年底实收粗粮42石,实现了“耕一余二”,即劳动一年收获两年余粮,因此成为大生产运动中勤劳致富的模范。1943年,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特颁令嘉奖马丕恩为“边区劳动英雄”,马杏儿为“边区妇女劳动英雄”,并将亲笔题写的“妇女光荣”的奖状颁发给她,号召边区妇女向马杏儿学习。《解放日报》多次发文宣传马杏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事迹,边区掀起学习妇女劳动英雄的高潮,马杏儿也成为延安大生产运动中的一面旗帜。
战火硝烟中的胶东乳娘
战火硝烟中的胶东育儿所曾有300多位乳娘。她们以“人在孩子在”为誓言,多次在反“扫荡”和迁徙过程中,用生命哺育和保护了1200多名乳儿,用超越血脉亲情的大爱创造了一个个战火硝烟中的奇迹。虽然与这群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但乳娘们却视乳儿如己出,待乳儿胜亲生,在日常照护中疼爱有加,在艰难困苦时呵护备至,在生死考验前挺身而出。她们有的忍痛舍弃亲子保乳儿,有的落入敌掌全力护乳儿,有的深山雪夜以体温暖乳儿,有的严冬破冰寻鱼哺乳儿,有的舍命献血救乳儿……胶东乳娘们用无私奉献谱写了一曲曲感天动地的大爱之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
1948年9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了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主要总结解放区妇女工作经验、研究了妇女工作的方针、任务组织以及党对妇女工作的重视等问题。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对中央妇委提出一项新的任务——起草《婚姻法》,中央妇委随即成立了婚姻法起草组,由邓颖超主持起草工作。起草组对已经解放的农村、城市的婚姻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充分了解情况。历时半年左右,《婚姻法》草案终于拟定完成。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颁布实施,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