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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发生这件事的时候,我感觉天都要塌了,有你们送来了这笔救命钱……”近日,喀什地区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死亡家属进行救助2.8万元,司法救助对象海某获得救助激动地说。
海某司法救助案是叶城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剪影。11月15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阿力木江·艾买提分别前往巴仁乡8村、乌吉热克乡16村等乡镇举行2023年第二批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为5起案件的5名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7万元,有效缓解了申请人的生活困难,让法治关怀和温暖直抵群众心田。
阿力木江·艾买提检察长向救助申请人介绍了司法救助相关政策规定,并向他们表达了县检察院的深切关怀,鼓励其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用好司法救助款,走出生活困境,同时宣传好国家司法救助这款惠民政策。
今年以来,叶城县检察院实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救助”工作模式,加强综合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案件管理部门内部协作,完善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分析、研判等机制,确保应救尽救,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8万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案致贫、返贫案件受害人基本生产、生活的困难,在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距离的同时,也传递了检察正能量。
(通讯员 斯提尼沙·托合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