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实现高质量发展。5月29日,县司法局调研组深入镇(街)就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组先后来到满硐镇、纸坊镇、万张镇、马村镇、大张楼镇、黄垓镇,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卷宗等方式,全面调研了目前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并与各镇(街)党(工)委主要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协商解决业务用房、协理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各镇(街)党(工)委表示“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纠纷、管控特殊人群、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将全力支持配合。”
随后,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司法所承担着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司法部、省司法厅先后印发《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山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激发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会议指出,我县承担创建“国家、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重任,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更加突显,在省市“平安建设”考核中的地位愈加重要。目前,全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十分不均衡,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助推辖区司法所建设整体提档升级,力争今年三季度前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会议要求,要严格对照《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标准,改造升级司法所各项软硬件设施,确保办公设施齐全、用房面积达标、功能区域分明,服务群众的能力显著增强。各司法所要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各项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定期对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建立“红黄蓝”通报机制,逐项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