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驻郑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来到金水公安分局,开展集中宣读对违纪民警的处分决定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活动通过集中宣布处分决定的形式,达到以案为鉴,以事为戒的效果,起到了正风肃纪、警钟长鸣的作用。金水区公安分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此次活动是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结合职能创新纪检监察形式上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做深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将集中宣布处分决定、开展教育谈话、以案促改等方式做深做实做细,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宣布处分决定,强化警示教育。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有机融合、同步开展,充分运用送达处分决定这一节点,到案发单位全体民警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不仅释放出从严治警的强烈信号,也让每一名带长干部和民警受到触动和警醒,达到以身边案事例教育身边人、“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实际效果。
开展教育谈话,强化思想剖析。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对被处分对象开展教育谈话,让其从思想上认清违纪违法事实,并对照党章党纪党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最终达到“把差距找准、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挖深”的良好效果。与此同时,通过与受处分人面对面谈心,听取当事人心声,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勇于改正错误,使其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进而激发继续干事创业的热情,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深化以案促改,强化建章立制。驻局纪检监察组还要求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委深化以案促改,聚焦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职用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查找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并要求他们明确整改措施,强化建章立制,达到“查处一案、立制(制度)一批”的效果。
“让‘反面典型’成为‘警示样本’,坚持处分决定宣布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在今后工作中,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坚持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类、规范一方的效果。(驻郑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