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2023年市本级和石台县创成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市(县),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单项示范创建项目获省推荐。
压实主体责任,构建督察闭环网络。建立重要事项提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办督办机制。聚焦中央、省、市法治督察反馈6类共性及11个个性问题,制定69项具体工作举措,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建立法治建设投诉举报平台,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融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完善问题收集机制。
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法治督察根基。制定《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具体举措及责任分解》,建立86名法治建设联络员、47名法治督察员、41名法治池州建设专家组成的队伍,夯实法治建设人才储备。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人才交流研讨、考察观摩、实地督察、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法治督察业务素质。2023年,全市组织开展法治督察技能竞赛6场次、业务知识测试参赛人数92人次,模拟现场督察27人次。
找准督察节点,增强法治督察效果。坚持把法治建设督察纳入全市督察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找准督察支撑点。开展事前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实地督导与强化整改有机结合,突出抓难事、抓要事,找准督察着力点。以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开展“四下基层”等专题研讨3次、实地调研15次,找准督察落脚点。
强化刚性约束,推动督察结果运用。优化考核方式,重“平时”、轻“评时”,突出法治建设督察考评工作的统筹兼顾、计划管理、以督促干。用好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制度,向30个单位发出整改指引清单函。用好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考核,探索开展将法治建设督察考评排名靠后单位纳入重点述法评议范围。强化督导问责,探索“市委巡察+法治督察”,出台纪检监察与法治督察协作配合11条措施,推动法治督察压力传导、问题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