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赌”是社会毒瘤,败坏社会风气,是滋生各类违法犯罪的温床,是法律严令禁止的活动。
然而,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行动隐秘,公安机关难以查获,在法律边缘走钢丝,挑战法律底线。
近日,永胜县永北派出所查获涉黄、涉赌案件两起,拘留违法人员6名。
11月26日晚,永北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出租房屋清查时,在一出租房内当场查获涉嫌卖淫嫖娼的张某某、王某某两人。
经查,张某某、王某某对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永胜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11月28日晚,永北派出所在夜间巡逻时,发现一茶室内有人赌博,民警到达现场后,当场查获以麻将“卡心五”形式进行赌博的匡某、沙某某、杨某某、刘某某四人。
经查,匡某等四人均对其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四名涉赌人员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黄赌:是指卖淫嫖娼,贩卖或者传播黄色信息、赌博的违法犯罪现象。“黄赌”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黄:严重损害身心健康、损害家庭和谐、败坏社会风气,容易引起各种社会犯罪,滋生一系列社会道德问题。
赌:会助长不劳而获的不良习气,损害身体身心健康,不但会造成经济损失,还容易引起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等各种腐败和违法犯罪现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对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示
“黄赌”危害巨大,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滋生违法犯罪,还会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黄赌”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做到不参与,不纵容,不包庇犯罪行为,弘扬文明正气,若发现涉黄涉赌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共创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