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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总工会收集编辑:昆明市总工会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们在那么短的时间就顺利拿到工资,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近日,李某、廖某等3人在拿到工资以后向帮助其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了解,李某、廖某、郭某于2023年在石林某配送公司就职,因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3人在辞职后到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到县总工会寻求帮助,并同时向县人社局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
为高效快速化解矛盾,县总工会及时与县人社局仲裁院联动,共同介入调查,工会调解员和仲裁员分别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及时沟通,耐心解法明理,最终达成调解合意,双方握手言和,配送公司现场支付拖欠3名劳动者工资2.7万元,争议至此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这是石林县总工会第一例采用“工会+仲裁”模式调解的劳动争议,依托工会贴近基层劳动者、擅长群众性工作的职业便利,结合人社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专业性、权威性资源优势,将“调”的便利性和“诉”的权威性、规范性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性纠纷,既不伤双方感情,又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提高劳动争议案件调解质效。
下一步工作中,石林县总工会将持续强化“工会+仲裁”的联动效能,实现协商、调解、仲裁多种调解方式的有机衔接,积极构建“一站式、多元化”劳动争议解决平台,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来 源:石林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