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坚持“办案+预防”,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近日,扬州市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暨庭审观摩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社区群众等30余人受邀参加。
受邀人员旁听了由仪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童某某危险作业案。该案系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全市首例由检察机关对未经许可储存、销售汽油的行为以危险作业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公开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就事实认定、行为性质等进行有针对性地讯问,播放了根据该案案情制作的动漫视频,演示了该案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被告人认罪认罚,当庭予以悔过。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结合法庭调查情况,发表公诉意见,与辩护人就案件情节、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问题展开充分地辩论。公诉意见中,公诉人以案释法,结合犯罪成因、犯罪后果等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法庭教育。
在随后的座谈会中,受邀人员结合该案情况,围绕如何推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建言献策。
研讨座谈
会上,扬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顾学荣通报了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全市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治罪治理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与会代表们对扬州安全生产检察工作予以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扬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辉指出,公开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是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检察机关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地从具体案件中“见微知著”,促进防患未然、抓源治本。
聚焦安全生产,重打击抓治理促安全。把法律监督贯穿检察工作的始终,加大惩治和预防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力度,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推行检务公开,以公开赢公信促公正。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开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能动履职,多沟通聚合力促共赢。安全生产工作既要抓末端、治已病,也要抓前端、治未病,检察机关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凝聚执法合力,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下一步,扬州检察机关将持续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进溯源治理,注重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实现该市安全生产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扬州检察、仪征检察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