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摄影记者 邹斌
视频剪辑 邱睦
通讯员 姜泰阳
实习生 陈佳宇
“感谢你们的帮助,今年我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回家过个年啦!”拿到拖欠已久工资的张先生难掩喜色,激动地对法官说道。年关将至,近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处理一个职工讨薪案件时,将执行到位案款30多万元,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发还。
张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之前所在的武汉某人力资源公司由于上游资金出现断裂,从2022年初开始拖欠职工工资。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从去年8月起,安某、陈某、张某等80余人陆续向江岸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武汉某公司支付工资。
法官助理张进尧介绍,考虑到涉民生案件的特殊性,江岸区法院将此系列案纳入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并实行专案专办。
立案后,案件承办人立即采取查控措施,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案件承办人再次对案件进行研判,认为被执行人可能有到期债权的情况。
通过这一思路,案件承办人将注意力转向了查找到期债权。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对第三人单位享有到期债权。为尽快实现申请人的权益,案件承办人主动与第三人积极沟通,第三人单位也表示尽快还清欠款。1月9日执行到位案款30多万元,3天内江岸区法院就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将案款发还。
法官助理张进尧介绍,这笔被拖欠的职工工资做到短期内案款的快速发还,正是得益于“一案一账户”系统。“一案一账户”系统是指法院每个案件都分配一个专属账户。运用“一案一账户”系统,法院工作人员可以迅速完成款项发还,当事人不必因案款发还再跑法院,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与传统形式发还现金、支票相比,通过‘一案一账户’发还案款更加安全、便民、高效、准确。”
“当事人在立案时未提交账户确认书,又无法在期限内来法院领款时,这种情况也不用担心着急。”张进尧说,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江岸区法院将对未及时领取的案款进行公证提存。提存之后,只要是当事人时间允许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都可以到公证机关领钱。
据悉,执行案款提存公证模式是江岸区法院在全市率先推行的一项创新举措,该模式成功地解决了在原有制度下案款长期积压法院账户的问题。
2022年以来,江岸区法院办理的拖欠工资案件执行到位570余万元,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到位3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