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十堰市阳光小学天桥工程规划方案”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该局反映。
一、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4.《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
5.《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
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3363-2019)
7.《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166-2011)
8.《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JTG D64-2015)
9.《十堰市中心城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19-2035年)》
二、项目概况
天桥位于福山路阳光栖谷小区与阳光小学之间,天桥平面为“L”型。第一跨上跨福山路,总长23米(跨度17.1米),总宽3.5米,净宽3米;第二、三跨上跨阳光栖谷车库出入口,总长34.5米(跨度11.5+18.5米),总宽2.5米,净宽2米。桥下车行道净空高度大于4.5米。共设置3处梯道,1#梯道净宽3米,2#、3#梯道净宽2米。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时间
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719-8652880 12336(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潘工 联系电话:0719-8697909(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设施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天桥结构图"、"天桥效果图"(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建设项目公示栏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