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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组织建设到位。全市共建成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091家,71个镇(街道)和937个村(社区)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80家,涉及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物业、消费、商会、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与公安派出所联合设立警民联调室62家,在法院派驻调解员、设立调解室、法官联系点等调解机构25家,积极参与司法调解工作。
机制建设到位。建立治安案件调解对接机制、调解员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和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制定《芜湖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设立相应工作站并按照标准化要求,统一制作标牌、悬挂工作制度。全面启动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共设立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10家。
工作保障到位。完善调解经费共同保障机制,会同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修订印发《芜湖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新形势,调整人民调解补助补贴标准,并指导县(市、区)修订实施细则,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机制,有效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