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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邯郸晚报收集编辑:邯郸晚报
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经常会遇到朋友之间因借款发生纠纷的情形,峰峰法院始终坚持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平衡,用为民初心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力促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8月14日,峰峰法院界城法庭受理了一起借款纠纷,原告诉称,2021年4月初,原告的两台挖掘机到被告的工地施工,但由于被告施工手续不全,导致其设备被区执法部门扣押。后虽然将挖掘机要回,但扣押期间产生的拖车费及停车费共计5100元由原告垫付,现原告要求被告偿还5100元,被告却对费用产生了异议,双方闹上法庭。
针对该案件,界城法庭多次组织调解,双方的调解意见差距逐渐缩小,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开庭当日,该法院牛帅法官用耐心开导被告,以朋友情谊为基础,耐心讲解朋友关系的重要性,本着互相体谅的原则,建议双方应保有这份友谊。
当事人深刻理解法官的良苦用心,双方也怀念朋友间的友谊,权衡利弊后,二人达成和解重归于好,被告当庭将债务履行完毕后,原告自愿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感谢法官设身处地的为我们着想,不仅解决了我的还款问题,也恢复了我和被告的友谊。”原告感谢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峰峰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多元解纷等利民、便民措施,既彰显诉前调解的“速度”,又体现为民司法的“温度”,还增强惠民答卷的“厚度”。
据了解,峰峰法院将一如既往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继续在公正司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刘圆圆 通讯员崔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