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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法制频道讯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救急难、保民生的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可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日前,黎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主动联络受害人家属帮助其收集相关单据手续,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原则,让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2023年3月8日9时47分许,郑某某驾驶四轮电动车行驶至黎城县盐业公司门口,将路边行走的杨某某碰撞后,杨某某跌入路边坑内,造成杨某某受伤住院的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后因四轮电动车没有保险,黎城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救助服务流程,第一时间开具《抢救费垫付通知书》,积极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黎城服务站联系,主动联络受害人家属帮助其收集相关单据手续,于2023年4月10日成功为受害人杨某某垫付医疗费用9600元。(崔俞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