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科长朱兰冲表示,为规范我市地方标准管理工作,《聊城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聊城市申请地方标准立项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及个人可以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后,按照职责分工移交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是市有关部门根据立项建议,结合本部门履责需要,应当在充分论证标准化需求和实践验证的基础上,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三是市有关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时,应当报送《聊城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地方标准草案草稿和立项论证意见。
四是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立项审查,立项审查重点是:
(一)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二)地方标准申请部门是否明确;
(三)地方标准立项查新情况(是否存在重复或类似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包括已发布和列入制定计划的);
(四)地方标准制定范围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五)地方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六)地方标准草案草稿内容是否系统完善;
(七)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充分可行;
(八)其他(有关部门以往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等)。
五是下列内容不纳入地方标准制定范围: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
(二)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
(三)一般性工业产品检验检测方法标准;
(四)有机、绿色农产品标准;
(五)没有法律法规、规划、政策等依据的;
(六)尚未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实践验证和应用推广的技术要求;
(七)应属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机构职能调整的内容;
(八)行业部门内部工作、管理标准;
(九)其他不适合的情况。
六是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立项审查情况,提出拟立项的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经公示后下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地方标准制定计划主要包括标准名称、申请部门、主导起草单位、完成时限等。
七是根据需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分批下达。地方标准平均制定周期应当在12个月以内。
在制定期限内无法报批的地方标准计划,市有关部门应当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延期,延长时限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完成或无法继续执行的,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终止地方标准计划。
文/吕赵一诺 图/马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