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群众期盼,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政法资源,积极探索创建警司联调“1236”闭环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以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突破口,最大限度激发人民调解活力,推动矛盾纠纷调处更高效。
信息互通动作“快”。派出所、司法所共同落实政务服务事项365天×24小时受理办理制度要求,调解员轮流值班,努力实现服务群众“全天候不打烊”。同时,将掌握到的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等信息资源及时共享共通,为联合出警、共同调解奠定基础。
定期会商方法“准”。定期召开“警司联调+”工作联席会议,有效整合石门镇多元化解调节资源,强化“两所一中心”调解职能,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向“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跨越。注重发挥派出所属地优势、司法所调解优势,镇综治中心基层优势,重点围绕信息资源共享、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治安管理等需要相互配合、协作的工作进行联动,签订《天祝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警司联调+共建联动协议书》。
刚柔并济合力“强”。秉持“警司携手、联动解纷”理念,运用“笑脸相迎、细心聆听、不偏不倚”的工作方法,针对邻里纠纷、劳资纠纷、土地纠纷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各自职能职责优势,打好“组合拳”,有效实现群众纠纷妥善化解、诉求有效解决,切实将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化无”,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调普结合效果“实”。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思路,在调解矛盾纠纷时以案释法,促使当事人学法、懂法、守法,以调解促普法,以普法化纠纷,让调解工作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主动深入村(居)委会、工地等重点部位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采用“警司联调”模式以来,石门派出所共联合调解案件30件,其中治安行政案件7件,人民调解案件23件,成功率达100%,为平安乡镇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