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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就米某某与蒋某某的劳动纠纷一案,法庭对调解协议确认如下....。”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调解确认蒋某某限期偿还农民工翟某某被拖欠两年之久工资,至此,该案暂时画上了句号。
2023年年初,翟某某和米某来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请求检察机关帮忙索要蒋某等人拖欠他们两年之久的工资,检察干警经过初步了解后,当即打电话给蒋某某、左某等人,蒋某某等人在电话中承认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项,但称无力偿还。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协助固定证据等工作,尊重米某某意愿,支持米某某起诉,追索劳动报酬。
协助立案,该院和农民工一起,通过法院农民工绿色通道,协助米某某等人立案,并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起诉。下一步,我院还将继续跟进监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让米某某等人真正将拖欠的工资拿到手。
米某某的支持起诉案只是该院民事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该院将持续加大对残疾人、妇女、退役军人、大学生等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力度。
通讯员 阿热爱·沙那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