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今日上午,2023成都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青白江区城市森林和谐广场正式启动,现场设置了多个展台进行职业病防治相关科普宣传,并设有义诊点位,由职业病防控方面的专家现场为大家提供看诊、咨询服务,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参与。
据了解,为了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5月,成都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多个区(市)县进行了职业卫生分类监督的试点工作。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和金堂县成为了首批试点区(市)县。
“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是指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结果,综合评估得出其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其中甲类风险最低,丙类最高。”成都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大队大队长周世红向记者介绍,对试点的三个区县,最终评估出甲类用人单位490家,乙类868家,丙类497家,并探索开展差异化监督执法,其中丙类监督覆盖率为91%,甲类和乙类监督覆盖率分别为14%、22%,基本实现了对高风险单位严管,对低风险单位“无事不扰”。
“要做好职业分类监督,最重要的就是要落实到用人单位。”周世红说,《职业病防治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主体,须承担主体责任。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类监督,既能压实单位的主体责任,积极落实职业病防治的措施,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又能提高卫健部门的工作效率,便于他们更快找到工作重点,精准执法,将精力投入到严重疾病危害管理中去。
据了解,今年我市已启动第二批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纳入新都、彭州、双流和崇州作为第二期试点。周世红介绍说,“今年三月,卫健部门已经对全市各个区(市)县的监督机构开展了分类监督的相关培训,预期在未来能将更多区县纳入到试点范围中,为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驾护航。”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视频 曹宇阳 责任编辑 曾书睿 编辑 张朝杰 审核 朱光泽 郭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