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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县融媒体中心收集编辑:长沙县融媒体中心
长沙县严格落实省、市防汛抗旱工作要求,未雨绸缪、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扎实开展防汛备汛“六早”工作,全力打好防汛备汛主动仗。
一是责任“早明确”。县委、县政府高位推动,县防办主动作为。目前,已明确了水库、堤垸、泵站、闸坝等各类水利工程及穿堤建筑物(排口)等防汛重点区域“三个责任人”,更新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通过网站、报纸向全社会公示。
二是会商“早启动”。健全防汛会商机制,县防办联合水利、城管、气象、水文等重点部门,建立一周一次“常态会商”、突发事件“紧急会商”、极端天气“长驻会商”机制,通过精准研判、点对点叫醒,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三是预案“早修订”。在修订全县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单位按照“一地一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预案,做到定责、定人、定事,切实增强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四是布防“早谋划”。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全县防汛工作动态,确保雨情、水情、汛情、旱情、灾情动态及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上下畅通。并依托武警、消防、民兵及县域内专业企业,组建了26支(1562人)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队伍。
五是隐患“早排查”。县防办联合自资、水利、住建等部门单位组成四个督查组,开展了全覆盖督查,累计交办19处度汛问题隐患,更新了56处地质灾害隐患,对2248户切坡临坡建房隐患实施分类管控,对13处在建涉水工程隐患采取强制停工整改。
六是物资“早准备”。建立健全资源保障机制,定期对防汛装备设施进行维护更新。全县已储备编织袋102万条、编织布43.8万平方米、砂(块)石9.8万立方米、桩木815立方米、机动舟(船)36艘等防汛物资装备,并与县内三一、华汛应急装备等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确保汛期拉得出、调得动、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