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山东消费提振年”、潍坊市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决策部署,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期,推动消费全面复苏,现就加快文化和旅游消费复苏回暖提出如下措施。
一、集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
发放涵盖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健身场馆、书店等文体惠民消费券、门票折扣券、代金券10000张,价值2690万元,为群众让利545万余元,满足群众春节期间高品质文体服务需求。2023年上半年启动全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组织行业主体举办各类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对文创产品、文艺演出、影视图书、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旅游线路等文旅产品消费落实补贴,丰富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二、实施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优惠行动。
2023年1月21日-3月31日,全市国有景区免首道门票,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优惠,鼓励采取免费开放、打折促销的方式参与门票减免行动。根据各行业主体实际投入和政策实施效果落实奖补。
三、开展文旅主题系列活动。
积极组织非遗项目参加2023 年“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山东非遗年货大集、非遗购物节等活动。开展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四个重点非遗节庆,开展春夏秋冬“四季有礼”非遗销售活动。围绕旅游市场新形势新需求,开展2023年文旅局长代言活动。拍摄“有一种美,叫昌邑滨海——局长带您游滨海”系列短片,以视频呈现、局长解说的方式,沉浸式展示昌邑市沿渤海廊道丰富的生态、人文、经济、旅游资源。积极参加“潍有芳华”二十四节气全媒体互动宣传营销活动,组织“立春—非遗有约”“谷雨—梨花带雨”“芒种—麦田守望”“大雪—归雁望雪”系列活动。加强对外交流,组织开展中韩书画交流、“武”出健康来——中韩武术交流活动。
四、引导扩大文化消费。
组织创建4家城乡书房为代表的新型文化空间,挖掘用好非遗和传统工艺资源,提升昌邑剧院、华晨文创园、龙乡客栈、绿博园等手造展示体验场所,培育一批手造艺人、推出一批爆款产品、打造一批“网红打卡地”,在山东手造济南展示体验中心举办国潮丝绸服饰大展。构建“产学研销游”一体化发展格局,推动昌邑丝绸、卜庄草编产业做大做强。
五、实施景区品质提升工程。
完善景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改造或新建游客中心、停车场、导览标识系统、游步道、旅游厕所、休憩设施等,提升景区精细化服务水平。对晋升为4A级的旅游景区、新创建的3A级以上景区等给予补贴。引导旅游景区推进智慧化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打造智慧旅游样板景区、公共服务提升样板景区。
六、促进国内旅游市场复苏。
组织开展文旅营销推广活动,实现旅游业共赢发展。鼓励酒店参评星级酒店,对新评定的星级酒店予以奖励,对营业收入达到规模以上的适当奖励。出台昌邑市旅游招徕激励办法,鼓励旅行社引进外地游客,对向我市输送境内外过夜游客、自驾游的旅行社予以相应奖励。积极参与潍坊市“文旅促消费·千万网红助推计划”,举办形式新颖、传播效果显著的大型网络营销活动。
七、加快启动入境旅游。
加快构建旅游业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华侨之乡”品牌优势,加快启动入境旅游,制定昌邑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对入境团队予以适当奖补。积极参与“孔子家乡·好客山东”海外营销工程。
八、促进乡村旅游快速回暖。
鼓励各镇街区依托各自优势,围绕“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品牌,举办各具特色、时令性强、参与度高的文化节、乡村音乐节、乡村露营节、乡村篝火节等民俗文化浓郁、拉动消费明显的乡村好时节活动,为乡村旅游增添活力。鼓励具备条件的镇街区、景区、文化场馆主动承接潍坊市级以上文化旅游活动,根据举办规模和社会效应予以奖补。支持乡村旅游民宿集聚区和文化街区发展,提供优质旅居服务。
九、开展“助企暖企”文旅行动。
落实服务文旅企业专员制度,帮助文旅企业纾困解难,严格落实旅行社暂退10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工作,减轻旅行社经营成本。壮大导游员等文旅行业专业队伍,通过以会代训、在线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加强文化旅游各类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能力和管理水平。
十、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落实好“好客服务—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打造具有昌邑特色的旅游志愿服务品牌。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和消费变化,对标学习先进服务理念和做法,加快推进现有文化旅游产品改造升级,不断增强产品的辐射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持续抓好硬件不强、软件不优问题整改,针对景区卫生清理不及时、厕所管理不到位,旅行社超范围经营、经营“低价游”旅游产品,星级酒店服务不到位、卫生状况令人堪忧、文化场馆服务水平还不够高等问题,下大力气,出新招、用实招、上硬招,切实加强文旅服务质量监管,持续净化文旅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