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最高检收集编辑:最高检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察布查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孔菲菲
做好行刑衔接,防止“以罚代刑”
“实践中,行刑衔接的重点多在民生领域,是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乃至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一项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察布查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孔菲菲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一直关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方面卓有成效。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五年间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2万件。”对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孔菲菲代表深表赞同。
“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做好立案监督。2020年以来,伊犁州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5起涉嫌犯罪案件,有效防止了‘以罚代刑’。”孔菲菲代表说,对不构成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检察机关也及时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并做好跟踪落实。
孔菲菲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安全等案件的办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完善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做好行刑衔接“后半篇文章”。
(来源:检察日报 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作者:闫晶晶 何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