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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交警收集编辑:大理交警
为提升交通参与者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用发生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人。11月17日下午,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邀请弥渡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开进大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公开审理了一起三名同时饮酒者接连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赵某甲、赵某乙犯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3个月和2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40余名驾校教练员、科目一考试学员及驾驶证满分、审验教育学习驾驶员在庭审现场参加旁听,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的方式现场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法庭严格
公诉人在法庭现场进行了酒驾醉驾普法教育,以案释法对现场人员进行警示提醒。三名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了深刻忏悔。审判过程以鲜活直观的案例进行普法,让现场旁听的人员深有感触。“危险驾驶害人害己,而且被判刑了还会对自己及家庭造成影响。”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案件审理,向参加旁听的人员解读了有关酒驾醉驾的法律知识,提醒大家务必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牢固树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观念,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悔恨终身。
通过组织巡回法庭走进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的普法方式,以最直观的“零距离”方式给“准驾驶人”和驾驶人代表上了一堂深刻的交通安全法制课,取得了良好的安全警示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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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 郑鹤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