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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掇刀融媒收集编辑:掇刀融媒
近日,掇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对一起涉企案件快速实行财产保全,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导向,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月8日上午10时许,位于掇刀辖区的荆门某建材公司向掇刀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宜昌某建筑公司和荆门某建设公司分别支付货款130万余元、22万余元,并就此申请对两家欠款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并提供了与两家公司以往业务往来转账的银行账户。
经审查,被起诉两家公司分别于2021年接受了荆门某建材公司的混凝土供货而未付清所剩余款,其中宜昌某建筑公司欠款130万余元,荆门某建设公司欠款22万余元。承办法官邹艳丽依法进行立案,并依据相关程序启动财产保全措施。
按照规定,在接到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办理即可。邹艳丽却没有片刻迟疑,在办理好相关手续后,迅速与一名法官助理驱车2个多小时赶到宜昌某建筑公司所在的远安县城,找到该公司在当地的开户行,出示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了该公司银行账户100万余元。随后,邹艳丽又和法官助理快速折回荆门城区,对荆门某建设公司银行账户26万余元(含律师费、公告费、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等费用)进行冻结。办完整个财产保全,仅用5个小时。
诉前财产保全是确保申请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一个有效手段。此次财产保全成功,申请人高兴地送来锦旗。承办法官邹艳丽说,法院也向两名被申请人发送了相关法律文书,接下来将组织双方庭前调解,若调解不成再开庭依法审判。(通讯员刘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