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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收集编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法官通过耐心释法析理,使侵权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履行了赔偿义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原告是享有注册商标“心相印”的商标专用权人,被告为莲湖区某百货商店。某日,原告发现被告在店铺销售的“心相印”牌湿巾系假冒产品,因“心相印”品牌手帕纸、湿巾等产品销售区域涵盖全国各地,品牌知名度非常高,遂委派人员前往调查核实,并委托公证处对被告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原告认为,某百货商店销售侵权假冒产品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原告声誉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经调查,承办该案的法官陈丽娜了解到被告某百货商店属于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常年生病,全家收入来源仅依靠该店铺收益,对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缺乏了解,对侵权事实也不清楚。庭审中,陈丽娜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帮助经营者学会区分正品和仿冒品,讲解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庭后又多次组织原、被告协商。最终,被告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和解。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