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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日,福海县法学会组织福海县委政法委、福海县人民法院、喀拉玛盖综治中心干部在“送法下乡”活动中,采用“联合疗法”有效化解一起土地合同纠纷。
在活动座谈交流环节,该村部分村民提出,在2022年与某企业签订的3000余亩土地承包合同价格较低,要求解除合同。村干部多次协调未果,双方分歧较大。福海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法院法官张培玉针对该问题就土地承包合同中的合同稳定性、情势变更、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解释后,发现双方依旧难达成一致意见,遂决定和政法委、镇村两级基层组织开展“联合疗法”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大家经分析后认为,村民们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属有效合同,争议焦点是价格问题,现双方互不让步,应在保障企业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找到最佳平衡点迅速解决,既不误农时也降低双方负担。
在这个前提下,大家在多次讨论后,发现该村农业合作社与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于是提出由村“两委”出面动员企业和村民解除合同,同时组织乡贤能人和村合作社负责人挨家挨户做群众工作,由合作社和村民重新签订合同并参与合作社分红,形成利益捆绑,后由合作社和企业再行合作,村民入股合作社参与利益分配有利于保证合同的稳定性,双方利益都能得到保障。
最终,村民们以满意的价格和合作社签订了合同,该问题得到顺利解决,也为其他乡镇化解土地合同纠纷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今年来,福海县充分发挥各领域法学会会员的作用,改变以往“一事一办”的工作方式,依托“乌伦古经验”提前安排部署,采用“送法下乡”“点单服务”“联合疗法”等方式提前介入化解规律性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讯员 郭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