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海峡导报大漳州收集编辑:海峡导报大漳州
长泰一男子,半个月内先后在3个好朋友家中偷盗。近日,长泰法院审理了此案,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5万元。
薛某与林某、沈某、杨某是同学加朋友关系。2月3日上午,薛某到林某家串门,趁机偷走林某家卧室衣柜抽屉内的足金手镯1个和足金项链1条,总重量56.12克;2月11日晚薛某到沈某家串门,趁机偷走沈某家卧室衣柜内的足金项链1条,重量为22.6克;2月18日下午,薛某到杨某家串门,趁机偷走杨某家卧室衣柜内的足金手镯1个和足金项链1条,总重量为61.89克。
盗窃后,薛某当即将所窃首饰以22777元、9040元、24140元的价格卖给某金行。经价格认证,林某、沈某和杨某被盗的首饰价值共计60462.3元。
3月20日,薛某被警方抓获,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到案后,薛某亲属代为赔偿3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3位被害人均对薛某表示谅解。
导报记者 张雄敏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