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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鹤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延长供热时间的通知,决定延长城区集中供热期至2023年3月18日0时,详情如下。
依据《鹤壁市集中供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我市供热期计划停热时间为3月15日24时。据气象部门预报,3月16日至17日我市将出现大风降温降水天气。为确保居民用户温暖度过这一时期,我市决定延长城区集中供热期至2023年3月18日0时,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向居民收取费用。
浚县、淇县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