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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池州市坚持“三个明确”,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明确政治站位,高标准推进。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际行动。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信息汇集、协调联络、重大案(事)件会商、督察考核等工作机制,部署、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明确整治标准,高质量推进。坚持开门整治,开展执法工作“全面体检”。坚持“三看”标准,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即一看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收集情况,评判发动群众是否广泛深入;二看自查问题及收集线索是否整改到位,分析整改成效是否明显;三看剖析原因是否深入、规章制度有无建立健全、旧类问题是否重新出现,综合评定专项整治工作效果。
明确职责分工,高效率推进。强化统筹协调,发挥依法治市(县)办牵头抓总作用,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逐层逐级传导压力。强化追责问责,用好法治督察、纪检监察等方式,开展督察问责,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