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理
让矛盾纠纷止于诉前
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也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
必然要求
在这方面
行政调解大有可为
如何发挥行政机关作用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
2月10日下午,深圳市行政调解工作现场会在龙华区召开,这是首场全市行政调解工作会议。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书记曹海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司法局负责人参加。
会上,龙华区司法局汇报龙华区开展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经验做法、成果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介绍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经验做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惠奕从全覆盖、全链条、全标准、全动力四个方面对如何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与行政诉讼衔接合作,促进行政案件诉前分流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中,曹海雷对龙华区通过制度、体制、队伍等方面的创新,全方位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针对今后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曹海雷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要高标准推进,创新思维做细做实行政调解工作。各区各部门要以站在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高位去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二要高质量培养,强化行政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通过制度设计、财政保障等方面一体推进,提升行政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要高效能联动,不断完善行政调解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公证、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执行等其他程序的衔接机制,同时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调解定分止争的作用落到实处。
龙华区多方面创新
行政调解新模式
会议现场,龙华区作为行政调解工作的试点区,龙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琼分享了龙华区“六个一”体制、“1+3+6+36”模式、“4个联动”机制行政调解模式的工作经验做法。
积极探索,整合各方面力量,强化制度设计。建立一个“领导小组”、制定一个“实施方案”、成立一个“协化中心”、发布一个“事项清单”、出台一个“实施办法”、量化一个“考核指标”的“六个一”体制,绘制行政调解体制蓝图。
立足职能优势,构建“1+3+6+36”行政调解模式,强化龙华区级中心指挥作用,并在6个街道搭建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分中心,成立专家委员会、特邀行政调解员、专职行政调解员3支队伍,并成立36个行政调解委员会。
通过区街联动、选贤任能,纵横开合的方式,将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延伸到街道一级,打通便民调解的"最后一公里”,实现行政调解服务区、街全覆盖,让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快速化解。
聚焦协调联动,建立“4个联动”机制,发挥调解机制新效能,推行“指导+互馈”案件协同机制、建立“共管+互补”重大案件会商机制、推动“预判+分流”复调对接机制、推进“共建+共享”府院联动机制。
针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龙华区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最大程度发挥效能,例如,在龙华区司法局等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章阁市场71家商户租赁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龙华区首宗行政调解案件司法确认工作圆满完成。
在复议案件受理和审理阶段进行预判,针对适宜化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途径解决争议。复调对接以来,龙华区共化解了行政复议案件74宗,其中,在涉“全红婵”知识产权案件中,以复调联动的形式最终促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和解,这也是区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首宗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成功案件。
新时代“调解工作势在必得
在活动的现场
有一面“大事记”展示墙
配合图像素材、案例数据等
一同呈现
过去一年
龙华区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
工作情况全面铺开、尽收眼底
彼时
参会人员在全市首个区级行政调解
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的
展墙图像前驻足
据了解,2022年,龙华区各单位共接收、处理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案件858宗,成功调解化解案件454宗,成功率达52.9%。龙华区全方位推动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分流阀”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龙华区正面临矛盾纠纷数量大、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等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经济等方面的高质量发展。”龙华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时代行政调解工作势在必行,将持续健全完善行政调解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未来
龙华区将不断丰富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
进一步做大做强行政调解
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在源头、传导、转化的关键环节
全方位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来源 | 龙华区司法局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