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自伤事件的背后
是孩子内心的孤独
与对未来的焦虑
看检察官如何履职
让孩子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更要让空缺的亲情回归
让孩子眼中重新充满
阳光与希望
自从2013年我兼任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以来,我就成了一名未检人,从此不管身在何方,保护未成年人成了我永远的职责使命。
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陶运梅
一起自伤事件
我今天与大家分享的这个故事,起初并不是一起案件。
2022年8月17日,开发区妇联依据与我院共同会签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实施意见》给我院来函,称某中学初二学生小雨,其手臂和手腕上有伤,怀疑可能遭受了侵害,建议检察机关司法介入。
我们立即开展调查,小雨所在的社区向我们反映:小雨家境贫困,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父母离异且长期不在身边。更重要的是,小雨可能患有抑郁症。基于此,我认为这很有可能是一起未成年人自残甚至自杀事件,普通的司法介入解决不了问题,如何取得小雨及其家人的信任是当务之急。
陶运梅去小雨家中了解情况
“心理咨询师”打开小雨心扉
那天,我以一名心理咨询师的身份,如约来到小雨的家。看着她手腕、手臂上的多处伤疤。我问她,不疼吗?女孩讷讷不言,可边上的爷爷突然哭了出来,浑浊的泪水伴着抑制不住的呜咽往外流:她昨晚站在楼顶天台上,我找了她一整晚。本来是针对女孩的心理辅导,变成了对小雨爷爷的疏导,因为老人着实被吓到了。
很显然,小雨自伤自残的行为不是刑事案件。我们如何进入司法程序呢?看到她一脸的木然,一幅生无可恋的样子,我知道她的心中,没有阳光、没有晴天。我决定从“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的角度,再去研究。
后来的第三次上门,小雨才开朗了些,看见我时会很开心,还向我展示她刚收养的小猫和新买的书籍,并偷偷的告诉我,她知道我不是心理老师,社区的姐姐说我是检察官。
交谈中得知,小雨想念父母,久思成疾,确诊为中度抑郁症,爷爷就辞去工作在家陪着,奶奶做保洁收入微薄,家中还有一个85岁的老太太,生活异常拮据。我随即问道:小雨的抚养费父母有给吗?爷爷楞了一下不再言语。我意识到,如何帮助老人和小雨追索抚养费,以及通过什么的方式让小雨的父母履行职责,成为破解难题的重点。
孩子眼中的光又回来了
我知道让小雨与老人鼓足勇气去起诉自己曾经最爱的人,是一个痛苦的过程。经过我们的工作,最终小雨与爷爷都迈出了这勇敢的一步。
干警与社区工作人员向小雨爷爷解答法律相关问题
2022年的8月25日,一张沉甸甸的申请书送到了我的手中,我院随即启动了支持民事起诉的程序,并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同时经过与法院沟通,法院认可了小雨的爷爷作为小雨的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
2022年9月16日,我院向小雨的家庭提供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小雨的父母也承诺,会认真履行作为家长责任,并自愿接受我院牵头成立的区家庭教育指导站的监督指导。
我院向小雨家庭提供2万元司法救助金
现在的小雨,重新回到了校园。老师反馈,“孩子眼中的光又回来了”。
未成年人保护,我们永远在路上
应勇检察长提出,要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检察工作。我深深体会到能动履职是未检工作的基石。
一是办理未检案件,一定要多想一点。案件是推动程序的前提。未检工作不能用常规办案方法来衡量,要用办案一体化的思维去审视案件。本案不是刑事案件,我们最终从民事上破了题。
二是办理未检案件,一定要多说一点。每一个未检案件的受害人,都有一段不想让人知道的痛苦回忆。我作为“心理咨询师”,交流了四次以后才慢慢打开了小雨的心扉,为推进民事起诉、司法救助等程序提供了可能。
三是办理未检案件,一定要多做一点。在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的过程中,我院探索以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持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形成了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保护的格局。小雨也被我们纳入“栀子花开”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中心的长期救助和疏导对象。
作为一名未检人,我经常思考我们工作的意义。从小雨脸上露出的笑容中,我找到了答案。
小雨的故事讲完了,可我们的工作没有完。保护未成年人,我们永远在路上!相信“小雨”们的明天会更美好!
来源:盐城经开区检察院
文字: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陶运梅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