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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纵观法制收集编辑:纵观法制
1月31日,又是正月初十,在长春铁路运输法院“丽颖调解室”不懈努力下,一起某燃气公司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供用气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结案。该纠纷在长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得到“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办结,解决了当事人的困扰,在欢度佳节之时,以司法温度给当事人带来新春暖意。
长春某燃气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5年3月和2016年10月先后签订《燃气安装工程合同》,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燃气公司为其开发的房产安装燃气设备设施。设备安装后,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安装款项,共计九十余万元,燃气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长铁法院。长铁法院收到该案后,为妥善解决企业间的纠纷,第一时间将案件导入诉前化解程序开展多元化解工作,一方面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案件调查,另一方面对准焦点对症施策,缩小双方当事人思想分歧。新年期间,人民调解员也不断与当事人联系沟通,拉进当事人的距离,充分向当事人说明互谅互让,调解解决的优势,经过坚持不懈的耐心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春节过后,双方当事人来到长铁法院签署了调解笔录,法院现场向双方送达了调解书,一宗近8年未解决的纠纷,一朝予以高效化解。
近年来,长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下一步工作中,长铁法院将继续强化多元纠纷化解工作能力,加大协调化解工作力度,使群众反应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快速解决,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打造法治吉林、法治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文:宋泽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