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李沧发布收集编辑:李沧发布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和劳动节假期
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的通知》:
(一)清明节1天假期(4月5日周三)
4月5日0时至24时,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免征小型客车通行费。4月6日0时起,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
(二)劳动节5天假期(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4月29日0时至5月3日24时,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免征小型客车通行费。5月4日0时起,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
二、操作规定
(一)高速公路
参照交通运输部《2020年春节期间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操作指南的函》组织实施。
(二)普通路桥收费公路
普通路桥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相关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参照省厅《关于2013年国庆节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交财函〔20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优化收费系统、及时发布信息,消除公路病害、维护交通秩序,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出行安全,确保节日期间不出现整体性拥堵、系统性瘫痪,各类咨询投诉得到详实解答,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