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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通讯员 张馨月
10月13日上午,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同铁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相关社区矫正人员家中,对被铁西法院判处缓刑并处于缓刑考验期的两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帮教。
在回访过程中,法官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核实了夏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充分了解了夏某的教育学习、义务劳动、生产生活等情况,并同夏某进行了交谈。法官们细心叮嘱受访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管,严格遵守监管规定规范,积极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集体观念和公共社会观念,培养社会责任感,修复好社会关系,早日融入到社会中。
近年来,铁西法院在正确履行刑事司法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探索刑事司法职能的延伸,将刑事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对接,而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可以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悔罪表现、生活环境、生活状态等情况进行正确的综合评估,适时制定和调整矫正方案,采取有针对性地监管、教育和帮教措施,确保各项矫正措施切实可行,落到实处。
铁西法院将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推广“庭上教育+庭后帮助”方式,有针对性地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和改造,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鼓励和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重塑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早日改过自新成为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