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召开
会上公布了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名单
其中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街道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李淑玲
荣膺全国模范!
△李淑玲受表彰现场
“细心、耐心、同理心
做调解工作
就得做好纠纷当事人的‘和事佬’
充当矛盾双方的‘娘家人’!”
——李淑玲
石景山区古城街道
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李淑玲
李淑玲今年64岁,退休后应聘成为石景山区司法局的一名人民调解员。手拿调解台账记录本的李大姐,用最专业的态度、最朴实的行动,展现了她扎根基层十余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从一名“老党员”变身纠纷双方当事者“娘家人”的经历。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司法为民有温度
2013年,李淑玲下派基层,来到了古城派出所、司法所等机构成立的联合调解室,负责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调解工作。
2022年6月,年近70岁的赵姓夫妇脱离核酸检测队列在阴凉处歇脚,再返回队列时,后方女子误以为二人插队,随手拽了老太太,导致其摔倒后右臂骨折。
李淑玲了解到,作为家务主要劳力,老太太受伤后对老两口生活影响很大;而另一方女子刚刚离异且独自带娃,经济困难。李淑玲寓情于理,对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解答,又在情理角度劝慰、沟通。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握手言和。
“枫桥经验”拓新路
普法宣传“治未病”
面对新时代越发多样化的案件纠纷,秉持让“枫桥经验”走出新路的原则,李淑玲等一线调解员开拓了新的工作思路,将普法宣传教育延伸到诉调之前,从源头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尽可能减少治安纠纷的发生,以优秀调解员李淑玲命名的“李大姐调解室”这一品牌也应运而生。
人民调解员在诉中调解的过程也是向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古城街道以“李大姐调解室”的成立为契机,开展政治培训、法律培训、业务培训,从整体上提高调解队伍综合素质,李淑玲便是其中一员。
为提高业务能力,李淑玲将经手的调解案卷积累成册,梳理案件类别、调解过程、纠纷解决关键点、涉及的法律知识等,分门别类、条理清晰地将每个案件记录的详细调解过程整理成台账。为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使特色调解室发挥“治未病”的作用,“李大姐调解室”在调解治安纠纷之余,组织周边居民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居民深入交流、学习法律知识的形式探索解决纠纷新模式。
2013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
李淑玲先后化解各类治安纠纷512件
涉案金额近三百万元
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26面
调解范围涉及金融合同、损害赔偿
房屋租赁、婚姻家庭等邻里纠纷
死亡赔偿等各类纠纷
“李大姐调解室”已经成为
化解辖区治安纠纷的中坚力量
“作为一名老党员,我将继续担任居民间的‘和事佬’,定纷止争,为大家‘拔刺’,同时做好普法宣传,实现把纠纷化解在诉前,把矛盾化解在源头的目标。”李淑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