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阳光明媚,不少早起锻炼的市民发现,路面打扫得干净整洁,一些施工现场设置了一人多高的连续硬质密闭围挡,公路上往来穿梭的矿石拉运车上覆盖的防尘网更实更密了……这一切变化,得益于1月1日起施行的《酒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下称《条例》)。
近年来,随着酒泉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因建设工程施工、道路保洁、园林绿化、物料运输和堆放、开矿采石等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成为影响酒泉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结合酒泉市实际,通过制定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扬尘污染防治过程中的短板和不足,建设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显得十分必要。
市人大常委会紧盯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中的突出问题,主动顺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群众关注,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库并优先列为2022年度立法计划制定项目。
为确保条例“立得住、有特色、可操作”,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分赴各县市区、立法联系点和相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掌握一手资料,并适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先后3次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印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立法顾问、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此外,委托全市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意见征求,并在媒体发布公告,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有效拓展群众参与立法方式途径。经反复修改论证,2022年9月1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三审并表决通过了《酒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11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酒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审议并批准通过。
据悉,《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分为总则、防治职责、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市民对扬尘的直观感受大多来自于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因室外作业或裸露土地因大风天气带来的扬尘。扬尘污染防治关乎群众身心健康,容不得半点懈怠和马虎,鉴于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从群众身边的扬尘污染源头抓起,新增装饰装修施工、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扬尘污染防治内容,全面加强各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监管。
治理扬尘污染既要综合开展防治,更要科学精准施策。《条例》逐条对建设工程施工、城市道路施工、城市绿化作业、装饰装修作业等12种类型的扬尘污染源源头防治措施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了具有特殊性、针对性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行分类施策。为便于防治单位落实防治措施,《条例》还结合有关防治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和实践经验,对扬尘污染防治的重点措施进行细化。比如,对建设工程施工的综合防治措施,从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裸露地面铺装、垃圾清运、施工现场湿法作业等方面,进行细化,确保更具操作性,达到立法管用的目的。
城市道路清洁大风条件下应该怎么作业?上下班高峰期如何避免因清扫保洁导致群众不满?这些都是《条例》需要进行调整和规范的。对此,《条例》明确规定,在大风气象条件下不适宜室外作业时,应采取清洁动力机械化吸尘清扫或者湿法作业,同时强调实行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作业规范,避开行人行车高峰进行低尘作业。
此外,《条例》强调部门协同,对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细化了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并强调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落实,村委会、居委会应当协助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劝阻、报告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酒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为依法依规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酒泉融媒记者 张静 通讯员 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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