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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消费信心 “3·15”在行动

日期: 来源:燕赵晚报收集编辑:燕赵晚报

消防救援人员讲解灭火救援防护装备使用方法。 (消防供图)

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单。 本报首席记者 南开宇 摄

  发布

  石市发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惺)3月15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石家庄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是全省首部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指引性文件,内容涵盖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及定义、编制依据和合规指引清单四个方面。其目的是为了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健康发展。

  《指引》依据《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直播营销活动的具体形式以及相关主体定义,并梳理了48项有关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合规指引清单。

  合规指引清单中明确了在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时应当遵守的法定原则和基本要求,并从登记许可、产品质量、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消费维权、价格规范、合同履行、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市场监管的主要职责职能方面,对直播营销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指引。“清单”还根据不同网络营销主体的行为特点梳理出了对应的行为规范事项,明确了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各方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为网络直播营销各方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专业的、清晰的指点和引导。

  《指引》的出台不仅是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法合规开展明晰主体责任、权责范围,同时也强调网络直播营销各方主体的协同自律、规范经营。监管执法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希望网络直播营销各方主体能够自觉对照《指引》内容,强化守法意识,规避违法行为。下一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创新监管举措,优化网络市场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网络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现场

  石市举办“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惺)为让广大消费者了解更多权益保护及消费维权知识,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3月15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在裕华区欢乐汇广场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宣读了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的意义、依据和目标,并为市级消费教育基地代表企业进行授牌;欢乐汇企业负责同志发出倡议,表达了本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决心和举措;市场监管部门等多家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设立咨询服务台,利用展板、条幅、海报等方式,向消费者传播普及有关消费知识、常识,讲解如何辨认假冒伪劣商品,发放消费维权和“石监码”等宣传材料,并接受现场咨询。

  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既是一次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也是全市协同共治、全力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际行动。今年3月15日是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维权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其间,石家庄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连续举办9项活动,通过放心消费承诺、知识竞答、网络宣传、消费提示、消费维权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消费维权年主题和消费维权常识,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园博园内集中销毁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本报讯(首席记者 南开宇 通讯员 赵娟)3月15日,河北省园博园内,“3·15”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销毁及消防产品宣传活动引来众人关注。活动现场,正定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设立了销毁区、展示区、宣传区、体验区等区域。

  在销毁区,消防救援人员利用无齿锯、剪切钳等破拆工具,将以次充好的伪劣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带等消防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在展示区,消防救援人员将灭火救援防护装备进行详细讲解,并向社会单位人员介绍如何辨别真伪;在宣传区,宣传人员以现场教学展示、发放宣传彩页、答题等活动方式,为群众普及水带、灭火器、烟感、灭火毯等各类常用消防产品的真假辨识方法,讲解各类消防产品如何通过身份证标识、3C标识、基本外观检查等方式来辨识真伪,正确辨别和选购合格的消防产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销毁活动既是展示“3·15”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成果的一次具体行动,更是对非法经营者的一次警示、震慑。同时,通过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消防产品质量的关注和识假、打假意识,增强了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志愿者

  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本报讯(首席记者 南开宇)3月14日上午,在石家庄市润丰五金城,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公交36路车队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一起,举行了一场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单等形式,向商城经营者宣传诚信守法知识、向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呼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鼓励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志愿者通过真实案例,为市民讲解“老年消费”“预付卡消费”及网上“投资理财”“众筹参股”“兼职刷单”等热门消费陷阱,进一步强化市民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和防范诈骗维权能力。“这个活动很有效,通过他们的介绍避免了我们空跑,为大家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商户张先生说。

  提醒

  网购消费提醒:

  个人信息防外泄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李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营造健康、安全、和谐、文明的安全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同样要谨慎理性消费,谨防上当受骗。

  交易风险严防范。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应尽量选择大型、成熟的购物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商家。不要轻易点击卖家主动通过QQ、微信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

  食品安全多留意。在网购预包装食品、新鲜果蔬、生鲜时尽量选择正规、可靠的网店购买,不要被网上“低价”“源头直供”等五花八门的促销广告所迷惑,收到货时要及时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漏气或涨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齐全,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商家沟通或向有关部门反映,确保食品安全。

  网络诈骗需小心。谨防不法分子冒充店家、物流或客服人员,在“大促”期间以退换货、快递受损理赔、产品召回补发等借口实施网络诈骗。

  个人信息防外泄。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浏览不正规网站,适时更新杀毒软件,定期扫描,及时修复系统漏洞;不随意登记身份信息,“有限提供”详细资料;公共场所谨慎使用wifi网络,不轻易扫描陌生二维码。

  维权意识要牢记。注意保留购物证据,截取宣传网页,保存聊天记录,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一旦发现虚假违法广告或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依法主动维权,可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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