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情况及2023年相关工作部署安排。
据发布会内容,2022年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渤海排污口溯源任务完成九成以上,国家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87.9%。2023年,生态环境部将着力推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珠江等七大流域的干流和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要全面完成排污口排查。
全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10万个,累计罚款76.72亿元
在2月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了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情况。全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10万个,累计罚款76.72亿元;配套实施五类案件9850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为143件,罚款金额为1.55亿元,查封、扣押案件4836件,限产、停产案件629件,移送拘留案件281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27件。
刘友宾表示,有效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各地将4.49万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发挥正面激励作用。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企业50.99万家次,较2021年减少16.1%,有效降低对企监管频次。
长江、渤海排污口溯源任务完成九成以上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在2月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2年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渤海排污口溯源任务完成九成以上,推动解决2万多个污水直排、乱排问题。完成黄河中上游及汾河流域6省30地市入河排污口排查。
“全国累计划定1.96万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2804个水源地10363个问题整治,有力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黄小赠说。
在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方面,黄小赠表示,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出台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累计将34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
国家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87.9%,黄河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2022年,全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国家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分别降低2.1%、6.8%。
珠江等七大流域2023年要完成排污口排查
黄小赠介绍,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对今后一段时期排污口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及重点举措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同时进一步细化有关要求。前不久,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未来三年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具体目标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分解。相继出台这些文件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今年的任务是什么?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七个流域的干流和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要全面完成排污口排查。还要完成80%的溯源,以及30%的整治任务。”黄小赠说。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全国已经累计排查24.5万公里河湖岸线,查出入河、入海排污口近23万个,将来随着排查工作的深入。截至目前,这23万个排污口约三分之一完成了整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这几年累计审批了入河排污口8000余个,备案入海排污口900余个。
黄小赠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通知》要求,着力推动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市县自查—省级核查—流域海域局抽查”,按照这一监管模式,层层加强这方面监管要求的落实,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地方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机制的作用,建立强化机制。
二是压实地方责任,指导各地按照《实施意见》和《通知》确定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三是强化监管,这个监管不仅是事前审批,而且包括事中、事后的监管,要规范排污口设置的审批、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通过这些措施,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2023年全国计划完成800余条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黄小赠在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全国计划完成800余条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相关任务已分解下达各省份。围绕这一目标,生态环境部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试点。为加快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典型技术模式和长效机制,2022年,生态环境部联合财政部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对全国15个城市根据项目投资额和申报治理面积,给予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档奖补。2023年,将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督促各地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等综合性、系统性治理措施,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同时,今年两部门还将继续遴选支持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二是完善政策体系。修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进一步完善排查要求,细化成因分析,规范治理效果监测评估,强化水体长效管护,推动整治水体实现长制久清。
三是提升整治成效。以国家监管黑臭水体为重点,对已完成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完善日常监督评估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加强调研评估,推进农村黑臭水体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来源 | 南方日报
记者 | 段江含
编辑 | 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