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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赵晓雯
进入冬季,多种呼吸道疾病“来势汹汹”,近段时间,只要人多一点的地方就会咳嗽声不断,而在治疗方式上,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了中药材进行治疗。关于中药材的购买,市消保委日前发布提醒:市民应选择正规药店,不要为了贪图便宜购买街边私人兜售的“中药材”。
中药食疗是一门很严谨的科学,应当根据药性进行合理搭配,同时要辨证施膳,要因人、因地、因时而异。对不同体质的人来说,选择错误很可能会适得其反,甚至还会引起身体不适。“千人一方”是不可取的,每个人体质寒、热不同,年龄不同,选择中药食疗最好因人而异,必要时最好寻求中医师的建议。
购买中药材时,市民尽量从药店柜台展示的展品中选购,并索要购货发票。根据规定,合法药店是指零售药店必须有两证,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两个证都应该公示在药店醒目位置。
此外,消费者到药店买药,应先看药品和非药品是不是分开摆放,药品是不是储存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如果不是合法合规的药店,购买的药品存在质量上的风险。第一,如果不合法,药品的采购渠道和来源就不能保证,服药风险比较大。第二,如果不合规,药品没有储存在符合要求的温度条件下,药品的质量不能得到保证,服用也是有危险的。
提醒广大消费者,大多数中药材也是有保质期的,只有极少数的中药材越陈越好,比如半夏、陈皮、阿胶等,当然这是在妥善保存的前提下,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中药材时,务必了解其存放条件,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