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的黄金滩成为一处新兴网红地,这处位于成都南部的空地,最初只有附近的几十位村民在这里蹦迪,但通过参与者在网络平台的自发传播,已成为平均每天聚集上千人的大型野生蹦迪现场,省内其他城市乃至广东等地的居民,都自发来到现场参加。
对此,法律界人士在接受小锦采访时表示,黄金滩蹦迪虽快乐,但要非常注意安全。
“大规模人员聚集,在带给参与者欢乐的同时,确实也会带来相应的安全风险。”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山表示说,在国家层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对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相关活动提出要求和相关措施,“但由于黄金滩的活动属于群众自发聚集活动,没有明确的组织者,且在开放空间内举行,所以难以直接适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
“同时,经过检索,当前成都市并未针对群众自发聚集活动出台管理意见或管理办法,因此,当前针对这类活动的管理并无明确依据。”林山表示,不过,为了保障安全,其他部分省市针对群众自发聚集活动出台过的相应规定,可供成都相关部门参考,“比如,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公安等部门就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且占用公共场所、道路的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制定工作预案;龙岩市出台了《龙岩市城乡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安全防范工作机制》,要求组织者向政府部门进行报备;中山市出台了《中山市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对消防设施、监控设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亦明确了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管理职责。”
林山建议,在当前法规不明确的情况下,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当地政府部门可以参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组织、参与及管理行为,亦可参照其他省市的规定,做好临时管理措施。“但最终,成都应当出台明确针对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的管理办法,这样各方才能做好组织、参与及管理工作,让群众更好地享受上述活动带来的乐趣。”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白洋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刘永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