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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近日,亳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联合印发《亳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了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提出通过三年努力,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总体创建率达60%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群众满意率超90%。
《实施方案》明确建立考评标准体系、操作标准体系、示范体系“三类”体系,要求参照国家、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总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经验,根据创建工作需要修订市级民主示范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进一步明确各类指标的具体要求和相应的分值,制定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考评标准。编印不同类型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参考样本,为相关村(社区)的建设工作提供直观形象的示范模板。
《实施方案》提出,未来三年全市将围绕实施亮牌提升工程、阵地建设工程、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法治惠民工程四大工程以及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融合推进机制等工作举措,建成一批基层民主法治阵地,培育一批乡村“法律明白人”,命名一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持续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平安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相融合,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建设行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