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杜光然 谢茂
10月16日上午,四川崇州2岁女童晗晗(化名)牵着母亲的手下楼,在小区内被一只未拴绳的黑色罗威纳犬撕咬,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晗晗在医院ICU已治疗多日,医生建议先保守治疗,如果情况不乐观,后面需要进行右肾摘除手术。
18日,晗晗母亲邓女士在监护室外已经守了三天,她说自己仍是心有余悸,自责没有保护好女儿。事发后不到24小时内,有关部门就找到了黑色罗威纳犬及其主人,目前,狗主人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恶犬伤人事件频发,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如何落实养犬条例?有专家分析称,养犬人在法律法规层面和社会行为存在违规失范,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的约束,司法强制的执行,加上居民的自我约束。还有专家表示,执行难是导致文明养狗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主因,存在“法难责众”的现象。
失控的罗威纳犬
10月16日上午8时许,小区内逗留的黑色罗威纳犬突然扑向刚走出单元门的邓女士和晗晗,草坪上不断传出撕心裂肺的呼救声。邓女士紧紧护着女儿,而罗威纳犬却多次扑咬,不肯松口。一名保洁阿姨拿着拖把上前驱赶,撕咬持续了40多秒,陆续有业主赶来,罗威纳犬这才仓皇逃离。
邓女士所住小区位于崇州市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毗邻成都温江区,小区附近还有不少尚未开发的土地。从小区南门出去不远处便是千亩湿地公园,路上来往车辆较多,但路人较少。附近居民表示,这是一处新楼盘,目前还有很多人没有入住,事情发生在该小区22栋,当时楼下的人不多,大家都是顺着呼救声赶过去的。
目睹这一幕的业主,至今仍觉后怕。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在众人赶走恶犬后,她凑上前去查看,发现孩子背部全是血窟窿,邓女士就用手捂着,双手也全是鲜血。
女孩被狗撕咬(来源:视频截图)
罗威纳犬逃离现场后,少有人再遇到,十几名业主在小区内搜寻也未发现其踪迹。得知女孩被咬伤后,当地政府立即组织安排人手搜捕。
17日,一位参与搜寻工作的街道办人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搜寻队伍有数百人,他们以小区为中心划定了约4公里的范围进行搜捕,队伍分工明确,一组人负责附近小区,一组人深入荒地草丛。另外,车辆持续在马路上巡逻,公安方面也调取了事发前后沿途的监控逐一排查。经过近一天的搜寻,16日晚,有一组人将涉事的罗威纳犬捕获。
据崇州官方17日通报,10月16日7时20分,两只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8时许发生伤人事件。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22时许,伤人的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10月17日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宁愿受伤的是自己”
事发后,晗晗第一时间被送医治疗,但其伤势较重,随即进入了手术室进行伤口清创手术。经诊断,她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
16日下午4时许,极目新闻记者来到了晗晗就诊的医院,此时清创手术已完成,晗晗被推进了医院的儿科重症监护室治疗。母亲邓女士和家人坐在监护室外的长椅上,她面色凝重,忧心忡忡,小区的物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纷纷赶来看望安抚。在走廊内众人的关注下,物业人员向家长承诺,公司会先行垫付医药费。
女孩被转院治疗(来源:视频截图)
一位参与本次会诊的医生表示,他看到大狗撕咬女童的视频触目惊心,心情也有些忐忑。作为一个20年工龄的外科医生,当他看到孩子的伤情后,也被震撼了。孩子身体右侧有20多处咬伤,最长的伤口有8公分。目前,最大的危险是来自腹膜后右肾损伤及它所形成的血肿。经过讨论,医生们一致认为如果现在做手术探查,丢肾的概率非常高,所以最优选择应该是保守治疗。他们和孩子的父母沟通病情时,也能感受到两位年轻家长的无助与悲伤。
为了得到更好治疗,16日晚,受伤的晗晗已转至华西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18日,晗晗家长表示,孩子还处于昏迷状态,医生建议先保守治疗,看右肾能否自行恢复一部分功能,如果不乐观,后面需要进行右肾摘除手术。
对于狗主人的情况,崇州警方工作人员曾说,伤人犬只不属于事发小区,狗主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邓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她和家人不认识黑狗的主人,狗主人或其亲属都没有联系过自己,更没有道歉。事发到现在,她仍是心有余悸,也自责没有保护好女儿,“我宁愿恶犬伤害的是我自己。”
18日,晗晗的家人发起网上筹款求助,金额为200万元,当晚已筹集完成。他们承诺筹款全部用于孩子治疗,如果有剩余会转捐慈善基金会,并且已委托律师维权。
多地提醒文明养犬
在华西医院,辖区街道办工作人员也到病房外同晗晗家长沟通,工作人员说,涉事狗主人方面称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通报中提到“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这种情况狗主人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被咬女童的伤经鉴定为重伤,则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经调查,这起事件因狗主人恶意引导发生,则其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如果经查,狗主人没有恶意,女孩也没有鉴定为重伤,狗主人应只承担民事责任。
付建表示,就这起事件而言,一些相关部门和单位也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物业公司可能会被要求承担管理责任;城管部门可能会被要求加强对宠物管理的监管等,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情况确定。
官方再次通报(来源:今日崇州)
崇州2岁女童被罗威纳犬咬伤后,城市养狗的乱象再次浮现在人们视野中:遛狗不牵绳、狗狗随地大小便……成都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会、四川省宠物协会、成都市宠物产业协会、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等8家社会组织联合发起倡议,倡导依法养犬、安全养犬、文明养犬。
还有地区则发布了相关公告,要求加强犬只管理。例如,四川射洪市公安局官方微信账号发布《射洪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凡是在城区内获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需到派出所进行犬只登记,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通告》明令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18日上午,射洪当地警方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根据相关通告,当地城区明确禁止饲养大型犬只。“因为崇州当地狗咬伤女孩的事情,全网在传播,影响很大,我们也需要加强管理。”
河南郑州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也对辖区内未拴绳犬只进行了专项检查,看到未拴绳的狗会直接抓走暂扣。
网友对此也看法不一,有网友认为加强管理对市民来说是好事,可以防范类似的事情发生。也有网友认为,狗是重要的伴侣动物,不能搞“一刀切”。
养犬条例为何难落实
恶犬伤人事件频发,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梅志罡表示,像农村养犬是出于防盗等需要,但在城市中上述需求是极少的。目前,多地都有关于城市养犬的地方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一些人在城市限养区域内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这属于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上存在违规失范。伤人事件频发,还有一个原因是养犬人的社会行为失范。养犬人未履行相关养犬要求,管理不到位,例如在外遛狗不拴绳等,上述失范行为一定会对整个社会的养犬环境造成破坏。
此外,养犬人往往也存在社会心理认知的错觉。很多养犬人都认为自家的狗温顺、不咬人,这是因为养犬人和狗之间建立了一个亲密关系,很多狗是亲近人类的,但它亲近的是熟悉的人。养犬人往往会把陌生人关系等价于熟人关系,容易产生误导,导致恶犬伤人。
事发楼下的草坪(来源:红星新闻)
养犬条例实施过程为什么不顺畅?梅志罡教授表示,因为养犬条例的执法单位多为地方公安部门,特别是辖区派出所,这是执行条例最前沿的单位。然而,派出所的人手有限,事情又比较多,能够分散到养犬规范管理层面上的力量是有限的。其实,很多小区也都在进行养犬的相关宣传,但实际效果不是很好,有些人视而不见。这就导致一些城市养犬管理,处在一种主要依靠狗主人自觉的状态。
梅志罡教授表示,在解决这类问题上,执法部门检查是一方面,另外社区可以把养犬户组织起来,引导养犬家庭合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并自觉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公安机关也可以通过条例宣传、法治典型案例的示范,让养犬户认识到正确养犬的重要性。通过法律法规的约束,加上居民的自我约束,那么才有可能实现规范养犬的目的。
据法治日报报道,有专家接受采访时还提到,执行难是导致文明养狗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主因。虽然各地制定了养犬地方法规或规章,但实践中违法养犬行为大量存在,以至于“法难责众”。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养犬管理执法部门不统一或没有养犬管理的专责机关,导致有些执法部门连专门执法人员和经费保障配备都难以落实到位。部分地区还存在处罚额度过低的问题,导致违法成本低,威慑力度不足。
另外,受访专家认为,不能因为养狗问题多发,就否认市民养狗的正当性,也不能污名化动物伴侣存在的意义。但养狗人应保持应有的养狗素养,比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宠物狗拴犬链、戴嘴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