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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改革决策部署,探索建立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制度,健全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机制,滁州市创新“四度工作法”,精心组织谋划,凝聚部门合力,扎实有序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稽查试点工作。
组织领导有高度。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滁州市法律服务市场稽查试点工作方案》《滁州市法律服务市场稽查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工作站位,明确目标任务,细化稽查范围,厘清工作步骤,着力解决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难点、堵点。
部门联动强力度。强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把监管方式从日常被动监管升格至主动稽查执法上来。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按照“谁准入,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全市逐一核查全部法律服务机构。建立联络员工作群,加强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实现常态化工作机制。
稽查内容挖深度。各成员单位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市场自查,对职能领域内法律服务市场主体进行摸底排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填写自查表,形成稽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建立滁州市法律服务主体名册,涵盖7大类499家法律服务机构。
会议部署加速度。印发联席会议纪要,部署开展集中稽查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法律服务机构办公地点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稽查制度汇编,定期通报稽查工作,及时向联席办汇报稽查情况,确保稽查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