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 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获评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
此次评选活动通过初评推荐、分批复评、实地核查、入围公示等程序,从32个候选案例中评选出21个入围案例,并重点对案例是否具有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进行综合评判,从入围的21个典型案例中分别选出“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
近年来,陕西省各级检察院与文物局等部门通力合作,开展了“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打造“护身符”
据统计,陕西全省共公布两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14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77处;可移动革命文物41226件(套)。陕西延安获批创建全国唯一一个革命文物类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全省共有各类革命纪念馆76座,有依托革命文物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13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10处。国家公布的两批37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中,陕西涉及川陕、陕甘、长征(红一方面军、红二方面军、红二十五军)和陕甘宁四个片区,10个市的68个县(市、区)列入。
文物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其中革命文物是很特殊的存在。2018年,国家文物局便印发《关于报送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对革命文物作出了相关规定。2021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以寻访为基础,以办案尽职责,以体悟见成效,通过“四大检察”齐发力,从革命文物中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加强革命文物司法保护,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全面传承延安红色检察的政治灵魂,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文物犯罪,以法治撑起保护伞,为革命文物打造了坚实的“护身符”。
用好“组合拳”
2020年4月,陕西省明确将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纳入公益诉讼,要求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发现和收集,建立重大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同年6月16日,陕西省检察院会同省文物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就建立检察机关和文物部门的合作机制作出规定。
2023年1月1日,《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正式施行;2023年3月29日,全省首个革命文物保护巡回法庭——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革命文物保护巡回法庭在枣园人民法庭揭牌成立……
在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龙门村,平利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为保护革命文物,两年内4次走进革命先驱廖乾五的故居。
廖乾五故居始建于清嘉庆年间,其院墙坍塌、木质大梁损坏、整体年久失修,存在着毁损危险和严重的安全隐患。在督促当地有关部门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对廖乾五故居予以保护和修缮,并解决了时间久远及产权更迭等历史遗留问题之后,目前廖乾五故居已成为陕西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以上事例是陕西省检察机关保护革命文物专项活动中的一个片段,也是陕西省检察机关依法保护革命文物工作的一个缩影。
截至2023年7月,陕西省检察机关共寻访革命旧址2214处,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1件,推动认定文物19处,确定文物等级25处,推动纳入革命文物名录66处,用“检察蓝”点亮了散落在各地的“红色星辰”。
敢亮“检察蓝”
“大爷,您知道这棵树生病有多久了吗?”
“可有段时间了,不过没人管,你们检察院还管这个?”……
在渭南市华州区渭华起义旧址,一棵树龄已逾500年的槐树,作为渭华起义中刘志丹等人召开西北工农革命军军委扩大会议的“见证者”,具有独特的革命历史文化价值。
2023年5月,渭南市华州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这棵树存在未划定保护范围、无保护设施、病虫防治不及时、部分枝干枯死等问题,立刻对这处古木存在问题进行评估并展开调查。
通过现场拍照、走访周边群众等多种方式,工作人员明晰责任主体,立案并依法对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保护管理职责,责任单位展开行动,7月即完成对该槐树的支撑养护等工作。检察院工作人员还不定期针对相关单位开展“回头看”行动,对后续生长情况跟进监督回访。
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古树名木,黄陵县检察院将联合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局成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基地,形成古树名木“检察监督+司法审判+行政执法”保护合力;联合多部门协商拟定《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基地协作方案》,按照“一树一档”要求,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对古树名木实施动态管理。
2001年《延安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公布实施,2021年《铜川市陕甘边根据地照金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实施;今年11月20日,国家文物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这些都为陕西各级检察院今后保护革命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古树名木提供了政策法律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西安市公安机关开展了“2023掘鼠”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已提前介入相关案件20余起,指导公安机关收缴各等级文物200余件。
西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赵星介绍,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该院建起打击涉文物刑事犯罪专业化办案组,由熟悉文物犯罪的检察官领衔,实行专案专办。
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作,完善了相关机制,有效凝聚了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