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刘严翟 崔志强
男子视频炫耀狩猎“战果”,警方顺藤摸瓜将其抓获,检方提起公诉后,涉案嫌疑人被判刑!10月24日,湖北恩施州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切勿以身试法,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家人们,才上山一天就逮到了这么大一个家伙……”今年4月,湖北恩施州建始县高坪镇一村民康某某竟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狩猎视频,大肆炫耀其猎捕豪猪的“战果”。
视频中,两只猎犬颈戴GPS定位项圈,看起来凶猛异常,康某某则手持可反馈实时录音和定位的GPS追踪器。一人一犬“分工明确”,康某某负责烟熏火燎,猎犬对豪猪进行围堵撕咬。
原来,今年4月,龙坪乡村民姜某某如往常一般上山查看自己放养的羊群,却发现为防止山羊走丢而布置的钢丝网被破坏,他猜测是豪猪来过,当即邀约“捕猎能手”康某某来龙坪乡狩猎。
二人带着“威风凛凛”的两只猎犬“猎豹”“麻坨”来到龙坪乡某山林山脚处。康某某放两只猎犬先行进山,自己和姜某某紧随其后。不久后,听到GPS追踪器里不断传来的犬吠声,二人激动不已。
两人跟着追踪器实时定位来到一处山洞口,发现一只豪猪正被猎犬追得四处逃窜。康某某在山洞一侧燃起火堆助猎犬一臂之力,滚滚浓烟迫使豪猪向另一侧逃跑,而对面等待着的是亮出獠牙的猎犬。最终,四头豪猪被猎犬撕咬致死,二人带着豪猪“满载而归”。
感叹自己“战绩斐然”的康某某将自己狩猎当天所拍摄的视频上传到某短视频平台,不久被当地民警发现。民警在康某某家中现场查获豪猪肉块、豪猪刺若干。经鉴定,被捕获的野生动物豪猪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7月31日,建始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该案提起公诉。前不久,当地法院依法判处康某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判处姜某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一旦发现案件线索,可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