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在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广东法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护航“双区”和三大平台等重大战略落地实施,五年来审结商事一审案件410.3万件。
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65.4万件
报告显示,广东法院服务科技创新引领发展。出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二条,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65.4万件,对恶意侵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高新科技成果保护力度。促成知名企业专利纠纷系列案实现“一揽子”和解。打造广州、深圳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入选国务院首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建设”经验写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
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审结不正当竞争及垄断案件5490件,保护市场竞争活力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率先探索府院联动机制,推动7376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试行预重整等破产保护制度,支持167家陷入困境企业重整再生。
深圳法院率先探索个人破产诉讼和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全省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25个月提速到12个月以内,“广国投”案实现债务百分百清偿。
对深交所创业板纠纷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审结全国首宗上市公司诉强制退市案。加强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康美药业证券侵权集体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助力“粤字号”农业品牌做大做强
服务区域协调高质量推进。制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和服务保障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等意见,发挥司法助力全面落实重大国家战略作用。支持穗湛、深汕、深中等法院加强司法协作,建立跨区域协调机制。依法保障国家和全省重大项目尽快落地。
全面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审结涉“三农”和县域经济纠纷案件1.4万件,加强“新会陈皮”“梅州柚”等知名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助力“粤字号”农业品牌做大做强,“粤禾丝苗”案入选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典型案例。
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6.1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22件,审理出售电蚯蚓机等生态环境侵权案,加强土壤等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依法审理涉练江、茅洲河等重点流域污染案件,推动南岭国家森林公园受破坏生态经修复措施恢复原貌,让广东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
在审理涉碳排放、碳交易等新型案件中,探索界定碳交易市场主体法律责任及配额计算方式,助力依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审结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案件9.1万件
五年来,广东法院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案件9.1万件、海事海商一审案件8424件,依法在涉外商事纠纷案件中适用禁诉令或反禁诉令,坚决维护我国企业域内外合法权益。
出台广东法院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指引和法律专家协助查明域外法指引,连续发布粤港澳跨境纠纷典型案例,联合港澳法院、机构和律师协会共同举办模拟庭审活动,共同推进商事诉讼规则借鉴和衔接。
助力打造“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聘请81名港澳籍特邀调解员,支持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依托“在线授权见证平台”为2600余名境外当事人便捷办理跨境诉讼委托手续,司法协助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缩短三分之一。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章程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林传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