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中国平潭收集编辑:中国平潭
22日,实验区绿化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履行植树义务共建美丽平潭”为主题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通知》指出,2023年实验区全民义务植树任务为植树77万株(含非植树形式的义务植树折算),每个适龄公民应植树3~5株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绿化任务。各片区管理局以及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任务分解表,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形式,确保2023年全区全民义务植树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全民义务植树有8类(造林绿化类、抚育管护类、自然保护类、认种认养类、设施修建类、捐资捐物类、志愿服务类、其他类)50种尽责形式。
《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可对照8类尽责形式,提前谋划部署,组织开展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发布组织义务植树活动项目,线上线下联动开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造林绿化事业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由于受造林绿化空间、资金等因素制约,自2022年起,实验区绿化办不再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统一的义务植树活动场地。
“我们建议各部门单位突破传统思维,按照‘方便尽责、多样尽责、全年尽责’原则,选择适合自身实际的尽责形式,共建生态低碳、美丽绿色的平潭。”实验区绿化办工作人员李积安说,需要依托福建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平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可联系实验区绿化办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平潭融媒体中心
记者:林伊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