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请看第十二期
《二马庄传奇》
今平原县辖区的二马庄,历史上本属高唐县管辖。据二马庄村碑记载,二马庄立村于清朝乾隆年间,因李姓善于养儿马(雄性马),初称儿马庄,以谐音叫二马庄。二马庄村东南不足二里便是高唐朱双槐庄。据老人讲,二马庄李氏曾一次向清廷提供过战马一百二十匹,因此二马庄虽小,却很出名。
二马庄本属高唐,为何又归属了平原?这要从一宗官司说起。
据村中老人柏殿魁回忆:他的伯父年长他三十岁,约生于清光绪二十五(1899)年。打官司时,伯父已记事。在那口传记事的年代,他常向后人讲起此事:
当年,二马庄是一个住户不足二十家,人口不过七、八十人的小村,二马村东南有一大寺院,庙地八十亩,都以低租租给本村穷人耕种,收入归寺院所有。庙基占地三亩,有和尚三人,大殿五间,东西廊房,前有山门。人们常在山门下纳凉,后来大殿不复存在,再往后山门倒塌,只剩下东南角的关帝庙、西南角的菩萨庙和西北角的土地庙。靠西边,古木参天,有些柳树一根井绳围不过来,可见其高大。
后来,高唐在尹集北建明新寺,派朱双槐村民到二马庄刨树,当时村长姜公禹认为,修寺建庙都由官府拨款,就是摊派,也不该由二马庄一个村负担。因此不让刨,地方只好上报。翌年夏天,姜公禹正在田间劳动,朱双槐的地方官叫他过去,过去后二话没说,便将他捆押到高唐县城。家属很着急,助手姜公亭怕其受皮肉之苦,便凑钱到衙门打点。当时高唐县令是刚从平原调来的,对平原有深厚的感情。县令暗示他们,要在高唐打赢这场官司是根本不可能的,可到平原县去告,要一口咬定二马庄属平原管理,不属高唐。既不属高唐,高唐就无权刨树。于是这就必然地成了高唐与平原两县的官司。两县几次到二马庄会审,因各执一词,官司久拖不决。最后一直闹到省府,由巡抚亲自审断。据说审案时,到现场观看的人很多。巡抚讲,二马庄既属高唐,黎民百姓为什么对高唐如此抵触呢?再说,修寺盖庙,上级是拨了专款的,为什么还要到二马庄刨树呢?结果二马庄胜诉,从此归属了平原。
在历史上,二马庄属高唐,有案可查,且庙碑也有记载,高唐为州,地位比平原高,官司为何败给平原呢?除托人花钱幕后活动之外,当地三位足智多谋、有诉讼经验、路子宽广并爱打抱不平的人为二马庄出谋划策,帮了大忙。这三个人是陈庄的付汉三,黄庄的黄俊三,蔺庄的蔺乐三。
打完官司,寺院的和尚去了邓官屯,二马庄第一件事是将原庙碑掀掉,把写有二马庄属于高唐的文字除掉,又重新竖了归属平原的新碑。二是将大树全部卖掉,买地盖房建学校,用庙地的收入请先生。邻近七、八个村的子弟都到该村上学。三是将村庄由寺东迁到寺西,离高唐朱双槐庄远了一些。
一个小村庄,与县衙打了七、八年官司,以胜诉结束,真可谓:
“浩气凌云不可侮,权势词穷窘认输。二马骨硬真理在,巡抚亲签胜诉书。”
(作者:赵铭坤,乡村退休教师,政协文史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