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严厉打击整治各类季节性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乌海市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在乌海市范围内开展“夏季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分裂颠覆国家犯罪,邪教、恐怖组织犯罪;
二、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厉打击组织容留卖淫、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和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类违法犯罪案件;
五、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严厉打击聚众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严厉打击醉驾、酒驾、毒驾、飙车炸街等危害公共安全及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串联、煽动、非法聚会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等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严厉打击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严厉打击吸毒、制毒、贩卖毒品、种植毒株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环境安全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十四、严厉打击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五、严厉打击对违法犯罪进行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的违纪违法行为;
十六、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砂石等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十七、严厉打击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治安稳定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目标和愿望,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乌海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安全稳定,欢迎全市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乌海市公安机关将及时受理,依法严厉打击,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110
乌海市公安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