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 通讯员 顾惟 吴柏莹 记者 张帆
浙江海事局供图
6月28日,浙江海事局向宁波舟山港7名引航员颁发了全国首批全港型引航员适任证书。此举彻底解决了宁波舟山港“一船两引”问题,为深化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作出了实质性贡献。
引航是港口生产尤为重要一环,为进出港船舶提供安全、技术保障。自宁波舟山港深化世界一流强港建设以来,因行政区划、原跨港机构设置等原因,“一船两引”问题逐渐显现。2005年起宁波、舟山两港一体化开启后,因行政区划等原因,宁波、舟山引航站等行政单位未进行合并,长达18年来一直存在“一港两引”问题,因宁波舟山港原设有宁波和舟山两个引航站,引航范围按照行政区设各有分区,不能为航行靠泊宁波舟山港的船舶提供同一引航员全港域引航的服务,这一问题也不同程度影响了船舶航行安全和港口运行效率。
为推动解决该问题,浙江海事局以全港引航资质为切口,启动全港型引航员培养工作,通过打破资质壁垒和证书限制,进一步整合引航人才资源,为实质推进“一港同引”政策落地、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深度融合打开局面。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存在两个行政单位在同一片水域进行分段引航类似情况的有长江等水域,彻底解决该问题不仅能够大大提升该水域的船舶航行安全和港口运行效率,彰显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国际形象,也为今后其他地区推进港口一体化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宁波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钱英杰说:“以前一艘船要同时前往宁波港域和舟山港域,需要走两次引航申请流程,付两次引航费,中途还要更换引航员,这增加了船舶营运成本和时间成本,实施‘一港同引’后,这些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浙江海事供图
今年3月,在充分调研宁波舟山港整体发展规划及掌握引航需求的基础上,浙江海事局正式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申请试点开展宁波舟山港全港型引航员培训考试发证试点。获批后该局迅速开展政策研究,第一时间出台制度文件,明确培训、见习、考试、发证工作流程及规范要求,指导宁波、舟山引航站制定、实施配套培养方案,启动首批全港型引航员培养计划,并同步完成实操设施及考场场地的建设配备。
浙江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让引航员在原有资历基础上能真正具备扩大引航范围的资质,从培训到最后发证有着完整的考核程序,其中还必须有3个月的见习经历,所以为了尽快为实现“一港同引”打好人才资源基础,我们从3月26日接到上级批复后一刻不停、立即行动。
6月27日,7名引航员经3个月见习培训后顺利通过全港型引航员考试评估,于28日获发适任证书,即日起具备宁波舟山港全港引航资格。
下阶段,浙江海事局将继续深化全港型引航人才资源培养统筹,以“小切口”推动“大发展”,深度融入交通强国建设和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进程,全力支持服务港口海洋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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