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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3月15日,乐陵市人民法院在共驻共建小区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就商家霸王条款、老年人保健品等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切实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乐陵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来源:乐陵市人民法院
责编:李思羽